進風
回風
進回風
1
2
3
充填砂石或粉煤灰
噴灑阻化劑
灌注泥漿
30
20
25
15
50
100
150
火風壓
人員中毒
缺氧窒息
引燃
被動燃燒
自然燃燒
特殊
防治
綜合預防
0.5
1.5
防止采空區自燃發火
放頂煤工藝
防止瓦斯積聚
放炮火焰
電器火花
下焊接產生的火焰
防爆照明燈
掛風障引流法
尾巷排放瓦斯法
風筒導風法
移動泵站抽放法等
分區通風
隔爆水棚
隔爆巖粉棚
撒布巖粉
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
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
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
經常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
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
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
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必須有專人警戒
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
立即恢復工作
立即調整通風系統
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使用非煤礦安全炸藥爆破
在煤塵中放連珠炮
在有積塵的地方放明炮
煤倉中放浮炮處理堵倉
粉塵成分
粉塵濃度
接觸礦塵時間
身體強弱
總風壓通風排塵
擴散通風排塵
引射器通風排塵
局部通風機通風排塵
減塵措施
降塵措施
通風除塵
個體防護
炸藥火焰
摩擦火花
井下火災
清除落塵
設置水棚
煤層注水
污染工作場所,危害人體健康
煤塵爆炸
磨損機械
降低工作場所能見度
煤塵揮發分減少
形成粘焦
巷道破損
人員傷亡情況
切斷電源
設置柵欄
揭示警標
禁止人員進入
瓦斯忽大忽小
噴瓦斯
哨聲
噴煤等
煤體干燥、光澤暗淡
煤強度松軟
煤厚增大
波狀隆起
高瓦斯礦井
開采有煤與瓦斯突出危險煤層
年產量0.8MT的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25M3
礦井絕對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
風筒漏風
局部通風機能力不足
串聯通風
工作面粉塵濃度大
配風量不足
開采強度大
通風系統短路
工作面無風障
高溫
沖擊波
高壓
有毒有害氣體
一氧化碳
硫化氫
氮氣
氫氣
地面
總回風巷
一翼回風巷
分區回風巷
有煤巖與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險的礦井的每個采區
開采容易自燃煤層的采區
礦井開采煤層群和分層開采采用聯合布置的采區
裂隙區
采空區
冒頂區
應力集中區
同一煤層
同翼
不同采區
同一采區
安設自動風門
設專人管理
有防止礦車或風門碰撞人員以及礦車碰壞風門的安全措施
至少兩道
風流方向
風量
機電設備的安裝地點
通風設施的安裝地點
水柱計
電流表
電壓表
軸承溫度計
停止工作
工作人員先撤到進風巷道中
由值班礦長迅速決定全礦井是否停止生產、工作人員是否全部撤出
掘進巷道的通風方式
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
風筒的安裝和使用
瓦斯涌出量
必須安裝在進風巷道中
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得小于10M
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必須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人風量
局部通風機安裝地點到回風口間的巷道中的最低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撤出人員
獨頭巷道口設置柵欄,并懸掛"禁止人內"警標
布置獨立通風有困難
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串聯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1次
串連通風的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設專用反風道反風
軸流式風機反轉反風
利用備用風機的風道反風無反風道反風
調整動葉安裝角進行反風
風電閉鎖裝置立即切斷局部通風機供風巷道的一切電氣設備的電源
人員撤至全風壓通風的進風流中
獨頭巷道口設置柵欄,并懸掛明顯警標牌,嚴禁人員人內
停風的獨頭巷道,每班在柵欄處至少檢查1次瓦斯。如發現柵欄內側1M處瓦斯濃度超過3%,應采用木板密閉予以封閉
改變主要通風機工作特性
增阻法
降阻法
輔助通風機調節法
降低摩擦阻力系數
擴大巷道斷面
選擇巷道周長與斷面積比較小的巷道形狀
縮短巷道的長度
局部通風機不循環風
切斷回風系統內的電源
撤出回風系統內的人員
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